

機關沿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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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三十四年十月,台灣光復之初,戶政仍沿用日據時期之規定,由警機關接辦。至民國三十五年四月,戶政機關劃歸北埔鄉公所受理戶籍登記。 民國四十二年公所設戶籍課,置課長一人,課員若干人,戶籍員若干人辦理戶籍登記事項,鄉長兼任戶籍主任,戶籍課長兼任戶籍副主任。 至民國五十八年七月一日戶警合一試辦,北埔鄉公所將戶籍課劃出,成立北埔鄉戶政事務所,改隸警察局,主任仍由鄉長兼任,警察分局副局長兼副主任。 民國六十二年七月一日戶警合一正式實施,戶政事務所主任改由警察分局副局長兼任。 民國八十一年七月一日戶警分立實施,戶政事務所改隸新竹縣政府,為新竹縣北埔鄉戶政事務所,辦理戶籍登記業務。 民國八十六年四月辦理廳舍整建,全面降低服務櫃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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